為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發展中國與世界各國在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中國政府設立獎學金,資助世界各國優秀學生、教師、學者到中國的大學學習或開展研究。中國教育部委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中國政府獎學金生的招生錄取和管理等工作。目前有279所中國大學承擔中國政府獎學金生的培養任務。學科門類覆蓋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法學、管理學、教育學、歷史學、文學、哲學、藝術學等。
1. 國別雙邊項目
根據中國與有關國家政府、機構、學校以及國際組織等簽訂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協議或達成的共識提供的全額獎學金或部分獎學金。此項目可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
申請人向所在國留學生派遣部門提出申請。
2.中國高校自主招生項目
向中國部分省、自治區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分中國高校提供的全額獎學金,用于部分中國高校直接遴選和招收優秀的外國青年學生來華學習。此項目僅招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請人向承擔此項目的中國高校提出申請。
3.長城獎學金項目
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供的全額獎學金,用于支持發展中國家學生、學者來華學習和研究。此項目僅招收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
申請人向所在國聯合國教科文全國委員會提出申請。
4.中國-歐盟學生交流項目
向歐盟成員國學生提供的全額獎學金,旨在鼓勵歐盟成員國學生來華學習和開展研究,增進相互了解和交流。此項目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
申請人向中國駐歐盟使團教育文化處提出申請。
5.中國-AUN獎學金項目
向東盟大學組織(AUN)提供的全額獎學金,旨在鼓勵東盟成員國青年學生、教師、學者來華學習,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此項目僅招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請人向東盟大學組織(AUN)秘書處提出申請。
6.太平洋島國論壇項目
向太平洋地區的島嶼國家學生提供的全額獎學金,旨在鼓勵和資助這些國家的青年學生來華留學。此項目可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
申請人向太平洋島國論壇秘書處提出申請。
7.世界氣象組織項目
向世界氣象組織提供的部分獎學金(提供學費、住宿費和綜合醫療保險),旨在鼓勵有志于氣象學科方面研究的世界各國學生來華學習和開展研究。此項目可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請人向世界氣象組織提出申請。
資助類別:本科、碩士和博士學位教育及漢語或專業進修。
資助期限:包括專業學習和漢語補習(預科)的時間。詳見下表:
資助類別 |
專業學習期限 |
漢語補習(預科)期限 |
獎學金資助期限 |
本 科 生 |
4—5學年 |
1-2學年 |
4—7學年 |
碩士研究生 |
2—3學年 |
1-2學年 |
2—5學年 |
博士研究生 |
3—4學年 |
1-2學年 |
3—6學年 |
普通進修生 |
1學年以內 |
1學年以內 |
2學年以內 |
高級進修生 |
1學年以內 |
1學年以內 |
2學年以內 |
授課語言:
1.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本科生的授課語言為漢語。中國政府獎學金生開始本科專業學習前,須在指定的預科院校進行為期1學年的漢語和基礎知識學習并考核合格。
語言能力和基礎知識水平達到以下規定之一者,可申請免修預科教育:以漢語作為學習語言完成中等教育,并附有其畢業學校出具的中等教育階段必修課授課語言為漢語的證明;漢語水平達到錄取院校本科教育入學要求,并附有漢語水平考試(以下簡稱“HSK”)成績報告復印件(HSK成績報告有效期為兩年)。
目前,承擔中國政府獎學金本科來華留學預科教育的院校有天津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山東大學、華中師范大學、同濟大學、北京語言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首都師范大學以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十所院校。
2.來華留學研究生和進修生的授課語言一般為漢語,部分學校對部分專業可提供英語授課(詳情請登錄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查閱中國院校和專業介紹)。
選擇漢語授課且漢語水平未達到專業學習要求的獎學金生,須參加1-2學年的漢語學習,達到錄取院校入學要求后方可開始專業學習,否則無法繼續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在華學習。其中:學習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西醫)、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和藝術學專業者,漢語學習期限為1學年;學習文學、歷史、哲學和醫學(中醫、中藥)專業者,漢語學習期限不超過2學年。
選擇英語授課或漢語水平已達到專業學習要求的獎學金生無需參加漢語補習。
院校和專業:
目前有279所中國大學承擔中國政府獎學金學生培養工作,詳情請登錄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閱中國院校和專業介紹。
學生類別 |
學科 |
學費/年 |
住宿費/年 |
生活費/年 |
醫療保險/年 |
年資助總額 |
本科生 |
一類 |
20000 |
8400 |
30000 |
800 |
59200 |
二類 |
23000 |
8400 |
30000 |
800 |
62200 |
三類 |
27000 |
8400 |
30000 |
800 |
66200 |
碩士研究生 普通進修生 |
一類 |
25000 |
8400 |
36000 |
800 |
70200 |
二類 |
29000 |
8400 |
36000 |
800 |
74200 |
三類 |
34000 |
8400 |
36000 |
800 |
79200 |
博士研究生 高級進修生 |
一類 |
33000 |
12000 |
42000 |
800 |
87800 |
二類 |
38000 |
12000 |
42000 |
800 |
92800 |
三類 |
45000 |
12000 |
42000 |
800 |
99800 |
注: 一類包括: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除文藝類外)、歷史學、管理學;二類包括:理學、工學、農學;三類包括:文學(文藝類)、醫學。
1.全額獎學金
●學費:包括獎學金生培養、管理以及組織或支持獎學金生開展文體、參觀、聯歡等活動的費用。學費由學校統籌使用。
●住宿費:即為中國政府獎學金生提供免費宿舍或發放住宿費補貼的費用。住宿費由學校統籌使用。按學校規定在校內住宿的,由學校提供免費宿舍,一般為雙人間;經學校批準,選擇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獲得學校發放的住宿費。標準為:
本科生(預科生)、碩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700元人民幣/月
博士研究生(高級進修生):1000元人民幣/月
●生活費。標準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幣/月
碩士研究生和普通進修生:3,000元人民幣/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級進修生:3,500元人民幣/月
生活費由學校按月發放。獎學金生當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冊的,發給全月生活費;十五日以后注冊的,發給半個月生活費;畢業生的生活費發至學校確定的畢業之日以后的半個月;獎學金生在學期間(正常假期除外)因個人原因離華時間超過15天的,其離華期間生活費停發。
●綜合醫療保險(保險內容及理賠程序請登錄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閱“來華留學生綜合醫療保險簡介及理賠指南”)。
2.部分獎學金
為全額獎學金中的一項或幾項內容。